角噗規則
請各參加者仔細閱讀以下規則。
!注意角噗活動還未開始!
- 請尊重他人,切勿口出惡言。
- 請與其他參加者保持良好互動,請偶爾回噗。
- 一個星期至少發噗一則。每週六晚檢查一次,如有發現超過一星期沒發噗者將被警告,兩星期以上則剔除角色。如需請假請先私噗主辦、執行委員或小精靈。
- 請勿加非參加者為好友(使用原有噗者例外)。使用原有噗者請確保劇情進行時,非參加者不會回噗,如未能確保者建議另開設噗浪以保障企劃劇情進展順利。因此主辦建議參加者另開新噗浪,以免阻礙劇情發展。
- 發文必須為繁體中文、書面語及標準標點符號,注音及口語請儘量避免。表符的使用必須符合角色性格,但劇情噗不能使用表符。
- 每星期必須創作一次。(見常見問題)
- 若發文/創作與其他參加者有關,請先知會其他參加者。
- 若有參加者反映使用原有噗者阻礙劇情發展,主辦會要求該參加者另開新噗。
- 角噗故事的開始時間為孩子已被釋放一段時間(95年)。(所有孩子在80年被釋放,詳見時間軸)
- 參加者必須轉噗小精靈的公告噗(只是公告噗,非所有噗都要)。
- 每個噗都必須標注是甚麼類型的噗(即TAG),請使用企劃用的表符TAG。
- 劇情噗需先綵排。(即商量後再複製貼上)
- 角噗中之請勿在角噗任何一處刷存在感。
- 瀏覽器雙開方法:IE
GOOGLE CHROME:右上三條線按鈕→新增無痕式視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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